货币资金业务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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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27
摘要: 问:我公司近期货币资金收付业务上出现了问题,请提供有关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一些基本要求及规范。 答:货币资金业务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该业务具有收支频繁、业务发生范围较广,相应经手人员比较容易出现贪污...
问:我公司近期货币资金收付业务上出现了问题,请提供有关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一些基本要求及规范。
答:货币资金业务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该业务具有收支频繁、业务发生范围较广,相应经手人员比较容易出现贪污、挪用的情况。故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控制,是整个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关键。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对它一般会作出有相对严格的内部控制要求:
(1)实现钱账分管,出纳员应该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但不得负责总账的记录及凭证的保管工作。
(2)各种收付款业务均应集中于出纳部门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具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
(3)现金收入和支出必须立即记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现金记账情况并进行账务核对。
(4)一切货币资金收入都要入账。不得将出售残料、废料的收入、罚款赔款的收入等列作账外处理。
(5)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定期与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一次),并由出纳员以外的人员编制或审核银行调节表。
(6)库存现金除日常周转所需外,都应每日解缴银行,库存现金必须存放保险柜。
(7)发票与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空白发票(银行票据)和收据必须进行登记。
(8)支票签发必须由出纳员和财务负责人(或者指定的主办会计)两人以上负责并签字,并应设置支票签发登记簿进行记录,空白支票不得签名盖章。
(9)所有付款业务均需要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
(10)一切收付款必须凭证齐全,收、付业务完成后必须加盖收讫或付讫的印章。
(11)所有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有关的人员在业务处理后都必须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以便追溯责任。
(12)出纳员在每天工作结束时要清点现金,核对账目,主办会计、财务经理或者相应主管部门应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保证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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