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转发《关于批发市场交易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三[1992]962号 1992-12-23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对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2]1640号《国家税务局关于批发市场交易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市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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