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注意风险 笔者提醒纳税人,阴阳合同存在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第一,存在交易上的风险,一旦买房者“翻脸不认账”,不按实际价格履行时,就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第二,存在税务上的风险。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一旦被发现,不仅需要补交税款和滞纳金,还会被处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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