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扣缴义务人法律地位的重新解读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王宇 人气: 时间:2008-10-05
摘要:对扣缴义务人法律地位的重新解读 王宇 【摘要】作为联系税收债权人 国家与税收债务人之间的纽带,扣缴义务人具有重要的地位。对其法律地位的解析和承担责任的理论梳理可以进一步帮助认清其在税收债务全债务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

【作者简介】
    王宇,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注释】
  [1]参见杨斌著《治税的效率和公平——宏观税收管理理论与方法的研究》,第226页,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2]参见程信和、杨小强《论税法上的他人责任》,载于《法商研究》,2000年第2期。 
  [3]参见俞能金:《税收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的法律责任.》载于《税收科技》,2003 年第4 期。 
  [4]参见程信和、杨小强《论税法上的他人责任》,载于《法商研究》,2000年第2期。 
  [5]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0条。 
  [6]参见陈清秀著《税法总论》(第2版)第344-347页,(台湾)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版。 
  [7]参见程信和、杨小强《论税法上的他人责任》,载于《法商研究》,2000年第2期。也可参见薛刚《税法上他人责任研究》,载于《税收法治》,2004年第3期。 
  [8]参见涂龙力、王鸿貌(主编):《税收基本法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7—129页。 
  [9]主要有两种观点,分别是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前者把税收法律关系理解为国民对国家课税权的服从关系,国家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居于优越的权力主体地位,国家利益至上;后者则认为国家与纳税义务人之间是一种基本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本质是平等的契约关系,即使出于公益等考虑,这种契约关系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10]参见王泽鉴:《债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1]参见刘树艺《税法上第三人责任的法理分析》,载于《商场现代化》,2007年第4期。 
  [12]参见沈玉平:《初探第二纳税人法律主体的设立》,载于《中国税务报》,1996年12月2日。 
  [13]参见[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 第333 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 年版 
  [14]参见乔松《谈税收中扣缴义务人的义务与责任》,载于《商场现代化》,2007年第3期。 
  [15]参见张小平《关于扣缴义务人与代征人的法理思考》,载于《中国经济研究》200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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