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地税发[1994]56号 1994-10-17 税屋提示——
1.依据粤地税发[2007]186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粤地税发[2007]207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自2007年09月21日起全文废止。 附件:广东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文化厅 1994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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