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生活服务的增值税税率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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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21
摘要: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七)项第6点 8.1.1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
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七)项第6点
8.1.1 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七)项
8.2 税率和征收率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生活服务属于除该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税率6%,跨境销售税率为零。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十五)项规定,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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