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的通知[条款修订] 沪国税函〔2015〕58号 2015-12-21 税屋提示——依据沪税函[2018]7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征管制度文件的通知,自2018年7月4日起,本法规税务机构名称修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现将已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办理备案手续的退税商店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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