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2-31
摘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 2015-12-31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等相关规定,现就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公告如下: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                 2015-12-31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公告如下: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2009]271号)中补充内容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废止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31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