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相关问题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因系统升级,纳税人识别号规则发生变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分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不足15位的,我局已统一将识别号补足至15位,规则为原纳税人识别号+L后补0至15位。 二、部分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中含有符号的,需要纳税人申请变更。请相关纳税人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纳税人识别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0月7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