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偷漏税终结的时代来临! 税务局增值税发票新政的文章和解读,得到了广大的税务朋友的支持和留言,但是很多问题,需要跟大家碰撞一下。 为什么现在这个时点推出发票新政? 大家都知道,2016年5月1日推出了营改增政策,从此中国再也没有了营业税,全部执行增值税政策。营改增之后,大多数企业税负出现了降低,但是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其中很主要的就是发票开具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目前税务主要是以票控税,发票出现了问题,肯定严重影响税务的执法判断。所以现在专门以总局公告的形式进行发布具有重大提示和规范的意味! 掌握了纳税人识别号就掌握了所有发票流向! 纳税人识别号是具有唯一性的,只要税务发票系统里面查到了这家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就可以看到所有这家企业的进销项发票情况,也就可以知道企业是否虚开发票了!也可以知道企业大体的物资流向的合理性了! 3 .品类发票早就该整治了! 其实多少年了,无论是超市还是大型电商企业,他们后台都是可以选开什么办公用品、日用品等。为什么不直接开明细呢,如果是真的办公用品的话,那就直接开出发票明细,这样企业拿回去还好办理入库和出库。 送大家7大锦囊从容应对 只有企业纳税人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这个时候,大家不要做延伸解读,公告明确是企业的,国家机关、部队、事业单位都不在公告范围! 什么用品类发票可能退出历史舞台! 其实无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还是增值税暂行条例,购销物品都需要内容完全一致,这就要求你买的打印纸多少包,单价多少,数量多少都要一致,笼统的开个办公用品一批,税务是无法监控物资流向的,对于企业物资管理也不利! 服务类产品如何开票确实值得商榷! 税务严打发票违规,要求如实开具品名、数量和金额对于货物比较通用,但是对于服务类的确实很麻烦,也不好操作! 严格按照如实开具的话,一顿饭的明细是否需要开出来:6碗米饭,1条烤鱼,1个土豆丝? 所以服务类的产品开出明细,感觉意义不大!具体等待税务系统出个详细可以实操的文件! 税务发票系统和企业销售系统都需要改进! 现在的互联网技术非常发达,既然税务局已经建立大数据系统了,看看是否可以搞个接口,输入纳税人名称,自动弹出纳税人识别号,这样是不是可以解决经办人员记错了号码,忘记了号码的情况! 当然了,发票改革了,企业的销售系统要和税务对接,如实把数据对接发票系统,自动开出合规的发票来! 执行时间是7月1日! 这个时间怎么理解呢?是7月1日起企业收到的发票,如果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话,是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的! 现在的发票目前仍然可以维持现状,再等一个月的时候,及时提醒你们企业所有人注意这个重大事项! 个人购买的发票不用身份证号! 好多热心的朋友,这几天一直留言说,是不是需要填写身份证号?明确一下,身份证号是个人隐私,不能要,也不提供! 这个情况也适用在打车票等发票上,本身运输服务都是提供给个人的,这些都是不需要提供税号的,老样子开票就可以! 财务人员最近要辛苦一下了! 其实看到这个新规定之后,很多会计都是吐槽!这项发票新规,从对外角度,开具发票的时候不能简单的开个办公用品就完事了,还得要明细!一个字费劲,碰到对方较劲,产品名称输错了字,让你重开! 对内,业务人员、采购人员、老板等可能频繁问会计,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是多少?尤其是那个社会信用代码,还有英文在里面,非常难记! 建议,人数不多的公司直接每个人的邮箱发一下这个号码,qq、微信都发一下,要不电话会被打爆!大公司直接把这个问题进行培训,把这个问题落实到部门负责人,这样省去很多麻烦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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