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第50号修正)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清理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清理结果 由于已被新的规定替代、调整对象灭失等原因,拟废止1件税务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 二、反馈方式及时间 (一)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市税务局法制科42388098 邮箱:bxdsfgczh@163.com (二)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14日 附件: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局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2021年7月14日 附件 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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