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发票进项税抵扣必须是托运人吗?

来源:安徽税务网 作者:安徽税务网 人气: 时间:2008-12-19
摘要:铁路部门开出的《货票》中有托运人和收货人,请问,二者哪个作为进项税抵扣单位,有限制必须是托运人吗? 财税【2005】165号规定:      七、运输发票抵扣问题   (一)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东北以外地区固定资产除外...
铁路部门开出的《货票》中有托运人和收货人,请问,二者哪个作为进项税抵扣单位,有限制必须是托运人吗?

财税【2005】165号规定:
  
  七、运输发票抵扣问题

  (一)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东北以外地区固定资产除外)通过铁路运输,并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如果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或收货人名称与其不一致,但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栏或备注栏注有该纳税人名称的(手写无效),该运输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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