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7]130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分(支)公司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7-12-25
摘要: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同意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广东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支公司、东莞支公司和江门支公司8家分(支)公司的企业所得,从2007年度起由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向你局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分(支)公司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7]1304号           2007-12-25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并申报缴纳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沪国税外[2007]1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同意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广东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支公司、东莞支公司和江门支公司8家分(支)公司的企业所得,从2007年度起由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向你局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2007年12月2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