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账务调整

来源:会计网校 作者:高会君整理 人气: 时间:2020-08-28
摘要: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除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外,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应退税款。
由于在上年末,对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基础上简单调整后计提的,其结果与汇算结果可能存在不一致。

根据汇算清缴的结果,会导致三种情形

  (1)企业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与计提企业所得税金额相等,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为0 ;

  (2)企业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小于计提企业所得税金额,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大于0 ;

  (3)企业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大于计提企业所得税金额,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小于0。

不同企业汇算清缴账务处理是否有区别?

  目前,不同企业适用会计准则或制度不同,主要是三类

  (1)企业会计准则

  (2)小企业会计准则

  (3)企业会计制度

  【注意】

  汇算清缴中,基础信息表是必填表,其中必填“107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原因在于,采用不同准则或制度直接影响到账务处理办法。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盈利企业的账务调整

  1、对永久性差异的账务调整

  (1)当应纳税所得调增额大于调减额时,按两者之差做如下处理

  第一步:补提“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企业所得税

  第二步:追溯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当应纳税所得调增额小于调减额时,按两者之差做如下处理

  第一步:冲减多计提的“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第二步:追溯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2、对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冲减"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补计提“应交企业所得税”)

  因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需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以后年度可得到抵扣的差异部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第二种情况:以后年度有可能得不到抵扣的差异部分

  第一步:补提“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第二步:追溯调整

  借: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相关解读——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彭怀文>

  新准则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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