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财税[2008]138号:出口退税率调整的前后变化与政策效应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1-15
摘要:解读财税[2008]138号:出口退税率调整的前后变化与政策效应   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1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1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38号),在8-11月份的短期内,两次将部分出口商品的退税率进行了大幅调整,其变化与影响是显面易见的。

  一、政策调整的主要原由及内容

  (一)政策调整的背景及原由

  自2006年开始,为了抑制我国贸易顺差过快增长,减少国际贸易摩擦,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国家多次降低或取消部分出口商品退税率。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两高一资”商品,成为了调整的主要对象。可是,在诸多政策调整不久,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一是我国外贸出口行情下滑。首先,由于今年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出现萎缩,国外客商在国内采购量日益缩减。今年1-9月份,我国出口增速有8个月低于上年同期。其次,周边国家外贸出口优势已渐显现。由于受国内物价调整和原材料及劳动力成本上涨的影响,我国出口商品的优势地位逐渐被周边国家抢占了国际市场。再次,欧美贸易壁垒制约了中国商品出口,进口国的反倾销及反补贴措施成为了外贸出口扩大化的障碍。二是人民币升值对出口企业形成压力。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信息,4至10月初,每1美元兑换人民币由6.9920元升值到了6.834元,每1欧元兑换人民币由11.0715元升值到了9.2634元。出口企业一单买卖的美元价格从接单到结汇,中间汇率的汇兑损失影响到了企业的利益。三是出口退税率下调使企业负担加重。为了抑制前几年出口增量快过,国家多次出台政策下调出口退税率。但是,在下调的同时,出口企业的生存空间也受到了挤压,出口退税率降低使得出口商品的征退税率之差变大,相对应纳税额增加,导致企业负担加重。

  基于以上原因,为缓解出口企业生存压力,解决人员就业问题,改观出口增量回落现象,保持我国外贸经济平稳发展,国家及时运用财税政策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今年7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11号)出台,从8月1日起,纺织品及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竹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由0%或5%提高到11%;部分农药、白银及电池等“两高一资”商品的出口退税被取消。相隔不到3个月,又出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38号,以下简称138号文),自11月1日起,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4%;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由5%提高到11%;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由5%提高9%;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由9%分别提高到11%、13%;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9%、11%、13%。

  138号文调整与以往相比变化较大,其不同点为:

  一是调整涉及的内容广。138号文调整了3486项出口商品的退税率,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涉及调整范围较广、力度较大、数量较多的一次。

  二是出口退税率结构发生了变化。138号文调整将过去的5%、9%、11%、13%、17%五档调整为了5%、9%、11%、13%、14%和17%六档,增加了一档14%的出口退税率,也是自始以来首次实行的一档退税率。

  三是政策调整针对性强。138号文调整的落脚点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税率;提高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目的就是解决占我国出口主导地位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压力,防止外贸经济的滞后发展。

  四是政策调整迅速难以想象。138号文是在毫无征兆的前提下出台的,谁也没有想到再继7月份劳动密集型行业上调出口退税率后,还能在短期内动用行政手段再次提高,属于非常时期的特殊手段。

  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带来的效应

  (一)出口总量效应

  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出口增长的影响非常直接。从贸易方式分析,劳动密集型行业是前后两次政策调整的重点,而它又是我国出口创汇的支柱产业,所占出口比重较大,在一定时期内会出现较大的上升波动。但是,由于政策调整的执行时间接近年底,出口企业在今年再改变原定出口计划,估计增量效果不大。因此,政策变化后的效应在明年得以显现。

  (二)企业微观效应

  出口退税率是出口退税额占出口销售额的比例。据估算,每上调1%,就相当于企业的利润增加一个百分点,能见的效应是十分明显的。一是可以抵消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影响。自2005年7月至2008年10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由8.2641升至6.834,幅动比达17.3%[(8.2641-6.834)/8.2641)]。出口退税率提高后,完全可以弥补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冲击。二是可以缓解劳动成本持续上升带来的负担,减轻出口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对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可以承担部分生产成本压力。出口退税率上调后,征退税之差额变小,这样转入企业担负的成本就会减少。如:纺织品在调整前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1%,两次调整后,退税率为14%,税差由6%(17%-11%)缩减为3%(17%-14%),企业生产成本较上调前少负担了一半。

  (三)财政机制效应

  按照中央与地方92.5:7.5比例超基数部分共同负担计算,出口退税率上调后,财政支付就要多负担超基数部分上调退税率的7.5%税额。以纺织品为例,假设全年纺织品出口退税额超基数部分为W,那么,地方财政就要比上调前多承担W×7.5%的税额退付给企业。但是,从出口退税办理的流转时限来看(一般从出口至实现退税大约为三个月的周转期),今年呈现的地方财政支付增加,可能并不是很明显,应当是在明年初才能实现2008年底出口的商品在2009年初退付。

  (四)行业结构效应

  两次大幅提高出口退税率,对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发展是一个很好的促进,不但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也解决了城乡劳动力就业问题,它的影响面远远大于其它行业。这无疑就全面带动了行业效应,激活了发展多种贸易求利润的潜能,引导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升级的步伐。

  应当讲,出口退税率上调所映射的效果是直接而迅速的,出口利润增厚将有效带动整个行业激发高效产能。但是,这种方式不能长期依存,而要依靠自我发展来创造业绩。首先,出口企业要把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商品的附加值作为发展的终极目标。其次,要学会分析国际金融市场动态,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创建自主品牌,向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再次,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良好的国际信用,扩大市场服务美誉度。无论形势如何变化,都应具备分析判断的应变能力,以此化解出口退税风险与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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