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致我省出口企业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河南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于2021年完成出口退税系统整合工作,进一步减少申报表格、简化申报栏次、精简资料报送。在2022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之际,为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现提示如下: 一、您可以采取办税服务厅现场申报、电子税务局和“单一窗口”线上申报等方式进行出口退税申报。请您根据业务需要选择申报方式。 系统整合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相关功能、性能有较大优化和提升。您在使用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出口退税服务专线(0411-39402999-401)进行咨询,将竭诚为您答疑解难。 您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出口退税相关问题及建议,可随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或者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反映。 二、为进一步规范税务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请您对税务人员服务和管理过程中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可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信函等渠道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处理并反馈。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税务机关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服务,依法给予企业最大限度的税收支持,携手纳税人共同建设“出彩河南”。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2年4月20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