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发[2017]5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06-16
摘要:申请人办理涉企证照时根据需要在清单里点单,填写一份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章的纸质营业执照,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被整合的证照不再另行核发(特殊原因经企业申请的除外)。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53号            2017-06-16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改善发展环境、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已实施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以下统称涉企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从2017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通过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政府部门间证照整合、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加快推进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转向“每件事最多跑一次”,达到“一事、一窗、一次”的改革效果。

  二、基本原则

  (一)应纳尽纳、动态管理。建立“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事项清单,各相关部门涉企证照均应纳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视情调整。

  (二)流程优化、服务高效。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精简办事环节和流程,推进实体办事窗口和全程电子化登记融合互动,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三)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理念,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互认和应用,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

  三、改革任务

  (一)建立“1+X”动态清单。“1”即已经整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X”即五证之外,政府部门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涉企证照,以及工商登记信息能够满足其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先行推进第一批11项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对暂未纳入清单的事项,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涉及省级以上权限的,要主动争取,使尽可能多的涉企证照在我省先行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二)推行点单式服务。参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整合”改革模式,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份证照”机制。申请人办理涉企证照时根据需要在清单里点单,填写一份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章的纸质营业执照,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被整合的证照不再另行核发(特殊原因经企业申请的除外)。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网上办理。

  (三)推进部门间信息互认共享。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企业相关信息的互通互认、共享共用,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向社会公开。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及时认领数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实现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部门共享、协同监管。

  (四)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的广泛应用,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或换发营业执照的,予以核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企业在我省区域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从事经营活动时,各地、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均应认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见效。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调,并在各自领域内认可、使用和推广“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省编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省工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具体推进落实工作。

  (二)加强基础保障。各地要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开展以“八个一”(一键取号、一打就通、一口说清、一站导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单速达)为主要内容的窗口标准化建设。做好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和流程再造,对涉及重复提交或不必要的申请材料、数据项、审核环节等,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做好人员、设施和经费保障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着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加快建设企业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等,通过线上线下互动融合推进改革落地。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理念,精简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主动监管、认真履职意识,明确监管责任。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功能,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减少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四)加强督查考核。注重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强化用户体验,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创新,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在全省推广;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加强政策举措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和企业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1-2汇总

  1.浙江省第一批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事项清单

  2.浙江省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操作规程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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