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的机械设备计提折旧后,如何分摊到各个工程项目中?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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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25
摘要: 问:施工企业的机械设备计提折旧后,如何分摊到各个工程项目中? 答:按我们理解,问题中所说的施工企业应该是规模较大、拥有设备数量较多、可以同时建设多个项目的施工企业...
问:施工企业的机械设备计提折旧后,如何分摊到各个工程项目中?
答:按我们理解,问题中所说的施工企业应该是规模较大、拥有设备数量较多、可以同时建设多个项目的施工企业。所述问题虽然通常有多种方法来确定,但具体都跟企业的管理机制和核算流程有关,相对比较合理的处理办法是能够核算单台设备成本费用,包括油料、备件、人工消耗和计提折旧,并按照月度累计工时/台班计算分摊系数,摊入各项目成本。
当然,就问题具体内容可能还存在很多不同情况,以下是其中几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1)如果是项目部以及项目专用设备,且同一时间段只为一个项目使用,那么不需要分摊,直接计入该项目即可。
(2)如果是同时由多个项目使用的设备,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应该核定各项目的实际工时/台班数,比如使用内部(项目)工时/台班结算单统计核定累计工时/台班数,并作为分摊折旧费的依据。
(3)按照定额数分配,即不对举台设备计提折旧的,对各类设备均核定内部工时台班定额,月底统计各项目的工时台班定额消耗数,确定应分摊的折旧金额。
(4)也有企业是将设备集中或单独由一个部门管理,但该部门只是内部成本中心而不是利润中心,其他部门向该部门租赁使用设备,但不实际结算租赁费,只确认项目耗费的设备工时/台班,为内部管理和会计核算之用。这样,可以按项目或者项目部租赁耗费的设备的工时/台班数,将设备折旧分配给各个项目(或项目部)。
(5)还有一种是内部各项目部和设备部门均独立核算,设备租赁部门对集团内部其他项目部的租赁和对集团外其他企业的租赁同样对待并实际结算,这样,各项目不单独核算应分摊的设备折旧费,而是将设备租赁费用整体分摊记入项目成本。这种情况下,折旧费实际构成租赁业务的成本,不用直接分摊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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