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函[2011]124号 安徽省地税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03-15
摘要: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与房地产管理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大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审核力度。建立内部制衡和防范机制,有效化解执法风险,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安徽省地税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地税函[2011]124号      2011-03-15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调整完善了相关房地产税收政策,并对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提出具体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随之下发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省地税局联合财政厅及时予以转发。为切实抓好房地产调控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落实房地产调控税收政策的重要意义

  房地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经济方面,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直接或间接影响上下游几十个行业的发展。在民生方面,住是人们生存和生活的基本需求之一。因此,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对于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意义重大。近年来,在内外因素的作用下,我国房地产市场、房价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针对不同阶段房地产市场的不同矛盾,我国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多种手段,千方百计增加供应,遏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同时,不断强调政策落实,强化地方政府在调控中的主要责任。税收是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税务部门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责任重大、责无旁贷。全省地税系统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税收政策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巩固和扩大我省房地产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 认真抓好房地产调控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

  根据国办发〔2011〕1号文件的要求,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与房地产管理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大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审核力度。建立内部制衡和防范机制,有效化解执法风险,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发挥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的调节作用。要认真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建立健全“项目登记、项目开发、项目清算”的全过程税源监控机制,逐步实现清算工作常态化。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进行重点清算。

  (三)扎实开展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试点。芜湖、马鞍山市地税局要严格按照省局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各项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配备精干力量开展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估价技术标准,开发切实可行的申报评估软件。要尽快上线运行,对存量房交易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坚决堵塞“阴阳合同”等产生的税收漏洞。其他各市要做好推广准备工作。

  (四)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加强对房地产转让价格、原值和相关费用的审核,对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

  三、积极开展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

  在3月底前,各极地税机关要开展落实房地产调控税收政策的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政策落实和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和完善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的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为推动房地产税收政策在我省的严格执行,省局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严重管理漏洞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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