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及建筑业 房地产及建筑业很可能是此次变革中影响最为显著的行业。尤其是当下中国主要城市的房地产增长幅度已不同于5至10年前的增长情况。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尤其提到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将有利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购进不动产以及房地产开发商和投资者。然而在报告中未明确说明房地产开发商和投资者是否允许对发生的土地采购成本视同进项抵扣。但基于李克强总理的说明可能性还是非常高的。 问题 1.从政府部门通过招拍挂获得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核定抵扣进项税额? 2.转让境内或境外房地产企业的股份或其它股权性投资,是否适用增值税? 3.如何对代客户管理信托资金及代收水电等费用的代理或物业管理公司征收增值税? 4. 对于营改增前已存在的老项目或租赁合同,是否适用任何过渡政策或豁免政策? 5.是否会推迟预售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而确保企业在取得房地产开发相关的进项税前无需先缴纳销项税? 6. 免租期、“免费”车位及业主提供的其他优惠,是否需要作 “视同销售”处理?同样,开发商向承包商提供原材料及设备是否需要作 “视同销售”处理? 7. 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可就融资成本抵扣进项税? 8. 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可以在项目开发初期(即在他们取得收入之前)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 对于购买房地产产生的进项税,是否有年度可抵扣金额或可抵扣百分比的限制? 10. 对于个人销售二手房(如个人间的交易),将按照房屋销售额还是收益额计算增值税? 主要财务影响 - 房地产及建筑业 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业主﹑房地产基金及其投资者对于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持有疑问,包括是否会加重税务负担、是否会推高项目造价以及是否需要在增值税实施前加速出售存量项目等。这些问题并没有简单统一的答案,而是需要对相关财务模型进行财务影响审阅及分析。我们列出了几个关键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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