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空调经营商,常年向A厂进货,A厂对于购货方的销售折扣都在次年的一季度前结清。请问:该空调经营商从A厂取得的上年折扣是否要调整上年度已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如在次年的6月后取得,是否仍要调整上年的成本? 答:根据现行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处理原则,均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及配比原则,所以我们理解企业上述应调整销售年度销售成本的这部分销售折扣,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调整报告年度销售成本,并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发生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的,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但如果该调整对于报告年度影响比较重大,那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