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地区[2021]138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9-26
摘要:金融政策。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妥善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推进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推广“信易贷”。鼓励保险资金增加在辽宁沿海经济带的运用。支持辽宁沿海经济带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地区[2021]1382号        2021-9-26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卫生健康委、证监会、粮食和储备局、移民局、民航局、中医药局、药监局:

  《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1〕91号),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和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26日

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

  前言

  辽宁沿海经济带位于我国东北沿海地区,毗邻渤海和黄海,包括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和葫芦岛6个沿海城市所辖行政区域,陆域面积5.65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920公里,海域面积6.8万平方公里,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禀赋优良。2020年,该地区常住人口1849.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2万亿元。

  辽宁沿海经济带是东北主要出海通道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是东北亚地区极具潜力的国际航运中心,是支撑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区域。为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辽宁沿海经济带在东北全面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为2021—203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2009年,国务院批复实施《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辽宁沿海经济带在产业转型升级、体制创新、开放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2020年,辽宁沿海经济带6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万亿元,较2008年增长119.6%,年均增长6.8%,占全省比重为48.9%,较2008年提高2.2个百分点;实现进出口总额705.3亿美元,占全省比重为74.7%;沿海6个港口实现货物吞吐量8.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311万标箱,较2008年分别增加3.3亿吨、567.1万标箱,分别占全国5.6%、5.0%。沿海6市对全省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升,成为引领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

  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传统优势产业不断优化升级,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对经济支撑作用持续加强。恒力石化(大连)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成投产,2020年实现产值超900亿元。东北首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综合节点在营口落地运行。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和重大装备产品涌现,国产首艘航母、30万吨超大智能原油船等大国重器在大连问世。

  重点领域改革得到深化。全面优化涉企服务,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优化上线,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国资国企改革走向深入,稳妥推进国企交叉持股、民企入股等混改实现形式,大连机床完成重整,中央企业与地方融合发展不断深入,沿海6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到位,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营口、盘锦等地民营经济贡献度超80%,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市场环境不断完善。

  开放合作持续推进。辽宁自贸试验区123项试点任务落地实施,其中进境粮食检疫全流程监管、集装箱码头股权整合新路径等创新成果在全国推广,营口综合保税区实现封关运营。大连金普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成效显著,一批重大外资项目建成投产,外贸进出口总额占全省1/3。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和辽宁省内“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加快建设。辽宁—江苏、大连—上海等对口合作深入推进,在理念互鉴、平台共建、产业合作、人才交流等方面取得务实成效。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明显提升。港口资源整合实现突破,辽港集团挂牌运营,以大连港为中心、营口港为骨干、其他港口共同发展的沿海港口群基本形成,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不断加强。“辽满欧”、“辽蒙欧”、“辽海欧”交通运输国际通道开通运营,全长1443公里的滨海公路全线贯通,哈大、盘营、沈丹高铁及丹大铁路建成通车,大连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2000万人次/年,锦州、营口机场投入使用,大连新机场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第二节 机遇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调整重构。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和智能制造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振兴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对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部署安排,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面临重要机遇。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东北振兴仍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辽宁沿海经济带在体制机制、经济结构、开放合作、思想观念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与我国其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发展差距仍然较大。

  第三节 重要意义

  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促进辽宁振兴发展、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高水平参与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关键举措。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推动沿海6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培育和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动力源;有利于引领带动辽宁和东北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提升维护“五大安全”能力,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有利于加强与东北腹地良性互动,带动东北地区转身向海,更好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打造我国面向东北亚全面开放新前沿,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全面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东北亚经济循环,在国际经贸合作中增强竞争力,以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

  第二节 发展定位

  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大力推动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加快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培育海洋经济等新兴产业,率先构建新的均衡发展的产业结构,引领东北地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高质量发展。

  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依托科教、人才等优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场景应用先行区,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加快制度创新,着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打造文明富裕、安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区域。

  引领东北开放合作的新高地。充分发挥东北地区出海通道和门户枢纽作用,构建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打造富有活力的开放高地,提升东北地区整体对外开放水平和东北亚国际合作水平。发挥地理邻近优势和辽宁—江苏、大连—上海等对口合作机制作用,深度对接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强南北互动。

  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以大连港为中心,加强统筹协同,释放港口整合效应,提升航运服务水平,建设协同发展、绿色高效的世界级港口集群。促进辽宁沿海港口资源与东北腹地运输资源整合,推进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公海铁多式联运,开辟融入东北亚经贸格局的陆海物流新通道,形成对腹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东北亚海洋经济发展合作区。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协同推进环渤海、黄海综合治理和陆域、流域环境整治,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统筹辽东半岛陆海空间,协同推进“渤海翼”与“黄海翼”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海洋产业沿海布局,因地制宜建设海洋产业集聚区、滨海经济区,积极融入东北亚及亚太地区沿海地带分工协作和市场循环。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海洋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初步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创新驱动、体制改革、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对外开放、共享发展等方面处于东北地区领先地位,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超过6%,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超过7%,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8.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Ⅰ类、Ⅱ类)比例保持稳定不低于90%。

  到2030年,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重要成果,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新旧动能转换取得重大进展,新动能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区域协调发展的空间布局基本构建,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重点面向东北亚的高水平开放新前沿基本形成,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第三章 总体布局

  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快提升大连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渤海翼”和“黄海翼”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开发区等重点开发开放平台作用,形成“一核引领、两翼协同、多点支撑”的高质量发展总体布局。

  第一节 一核引领

  充分发挥大连区位优势独特、经济实力雄厚、创新资源富集、开放层次较高等综合优势,强化辐射带动,打造高质量发展主引擎。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建设世界级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国内领先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加快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发展水平,集聚航运贸易要素,建成高水平开放合作枢纽。

  第二节 两翼协同

  统筹推动“渤海翼”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和“黄海翼”丹东两翼协同创新、协同改革、协同开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支持“渤海翼”锦州、营口、盘锦三市建设辽河三角洲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推动“黄海翼”大连庄河、丹东东港协同发展。进一步推进“一核”与“两翼”优势产业统筹培育、资源要素统筹配置、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公共服务统筹布局,促进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高效的发展格局。

  第三节 多点支撑

  依托重点开发开放平台,推动错位发展、协同互补,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大连金普新区,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和营口片区,大连大窑湾、大连湾里和营口综合保税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大连、营口和盘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打造若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大连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以及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建设,促进开发区整合优化,创新体制、激发活力,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

  第四章 加快动能转换,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把实体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进资源型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发展,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为高质量发展形成良好产业支撑。

  第一节 改造升级“老字号”

  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依托大连船舶重工、渤船重工等行业龙头企业,优化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产品结构,加强智能船型开发设计,重点发展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等主流船型,LNG加注船、中小型气体运输船等高技术船舶,海洋油气生产平台等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制造、船舶配套等产业,加强海洋综合平台和邮轮研发应用,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大连、丹东、营口、盘锦、葫芦岛海工装备及高技术船舶产业集群建设。

  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支持大连、营口等发展大功率重载交流传动机车、绿色智能城轨车辆、节能环保型调车机车等轨道交通车辆与机械设备。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推动动力集中式动车组、城际动车组、中低速磁悬浮列车和现代有轨电车实现市场化应用。配套发展牵引传动及网络控制、列车智能操纵等核心系统,以及牵引变压器、高端轴承、转向架等关键零部件,完善机车车辆研发、制造、检测、维修、配套全产业链条。支持大连开展现代轨道交通设备技术和产品相关标准研究制定。

  数控机床产业。以服务航空航天、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发展需要为重点,支持大连、营口等大力发展高速、精密、智能、复合、多轴联动数控机床,开发数控系统、伺服电机等核心功能部件及应用软件。提升重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培育单项冠军企业。支持大连创建数控机床创新中心,建设国产五轴联动数控机床制造基地。

  汽车产业。加快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积极培育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研发企业,推进电机、电池、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本地配套。建立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加强自动驾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支持大连、锦州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建设中英(大连)先进制造产业园汽车检验中心,壮大营口汽车后市场产业,建设丹东凤城增压器公共研发检测平台。

  仪器仪表产业。依托产业基础,支持丹东重点发展工业智能化仪表和控制系统、科学测试仪器、电工仪表、煤气表、通用仪器仪表等产品,重振手表工业,推进核仪表、工业射线仪表、粒度仪等研发制造,突破机械密封件生产等关键技术。培育壮大一批仪器仪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纺织服装业。加快提升设计、印染等技术水平,积极发展高档精梳及多种纤维混纺纱线、功能纺织材料、运动户外服装等产品,扩大优质产品供给。推动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发展个性化服装定制产业,培育一批高端服装、家纺品牌。推进葫芦岛泳装产业发展,建设泳装检测中心,支持申请实验室认可(CNAS)和国际机构认证资质。打造沿大连皮(口)长(兴岛)高速公路纺织服装产业带,提升大连“中国西装名城”影响力。加快丹东运动户外产业集群发展,提升丹东“中国防护纺织品名城”品牌价值。

  第二节 深度开发“原字号”

  石化产业。严控新增炼油能力,按照区域集中、主体集中原则,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减油增化,提升炼化一体化水平,建设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辽东湾精细化工产业带。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化升级,重点培育完善烯烃、芳烃、精细化工等产业链,积极发展化工新材料、催化剂、医药中间体等产业,重点发展高性能合成树脂、特种工程塑料、特种合成橡胶、高端润滑油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

  专栏1、化工产业链开发工程

  烯烃产业链:以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为重点,依托烯烃资源延伸发展乙二醇、高密度聚乙烯、苯乙烯、聚丙烯、丁二烯等高附加值产品,在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方面形成产业优势,带动下游应用产业发展。

  芳烃产业链:依托大连、盘锦产业基础,以芳烃资源为源头延伸发展差别化聚酯纤维、聚酯类工程塑料、聚酯薄膜等产品,带动纺织面料产业发展。

  精细化工产业链:优化提升大连、盘锦精细化工产业集群,支持锦州、葫芦岛、营口等发展精细化工产业。重点发展工程塑料、高性能合成纤维、碳素、特种橡胶、功能性膜材料等化工新材料,以及电子化产品、新型催化剂、环保型水处理剂、油品添加剂等绿色高端专用化学品。

  冶金产业。聚焦绿色低碳发展,以钢材和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为重点,加强纯净化冶炼等关键技术研究,推动大连、营口冶金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合金、高温合金、高纯稀有金属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延伸铝材产业链条,支持营口、盘锦、葫芦岛等重点发展大规格工业铝型材、印刷铝基板、铝制冷藏集装箱等产品。加快葫芦岛等地锌铜冶炼企业工艺设备升级改造。支持锦州集聚发展东北钛、钼精深加工产业。

  菱镁产业。以节能环保为导向,加强营口菱镁资源科学开发和综合利用,优化镁质材料产品结构,培育壮大镁质建材和镁化工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高品质镁质耐火材料、镁复合材料、功能氧化镁等化工产品。依托优势资源重点打造营口镁制品加工产业集群。

  专栏2、冶金菱镁产业链开发工程

  高品质钢铁材料产业链:以大连、营口为重点,加大先进钢铁材料的研发力度,重点发展海洋工程和船舶用钢、建筑用钢、汽车钢、电工钢等先进钢铁新材料,推动钢铁深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

  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产业链:以铝、钛产业为重点,培育锦州、营口等精深加工企业,重点发展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海洋工程等领域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加强耐蚀钛合金等技术研发与应用,提高产业链创新能力。

  菱镁产业链:依托营口大石桥等地区,重点发展含铬产品的替代品、无碳低碳镁质耐火制品、航空航天用耐材涂料,提升镁质耐火材料质量稳定性。重点研发和生产高性能、高附加值镁质建筑材料和化工材料,加快推广二氧化碳回收及提纯、电熔镁能源综合利用等新技术。

  农产品深加工业。以都市型农业为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做大做强粮食、蔬菜、水果、畜牧和水产养殖等主导产业。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登记管理,提升“大连大樱桃”、“丹东草莓”、“盘锦大米、河蟹”等高质量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以“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为抓手,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条,引进和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发展营养功能饮品食品、果菜汁饮料、特色果蔬、休闲食品等,构建粮油、畜牧水产、特色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推进锦州、盘锦东北粮食集散和精深加工基地建设。加快现代食品制造技术研发应用,以稻米副产物为原料开发谷维素、阿魏酸等生物产品;发展大豆精深加工,培育植物油酸、抗磨剂等生物化工产品。

  第三节 培育壮大“新字号”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按照国家布局,聚焦优势特色,有序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引进培育设计、封装测试、关键材料等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开发工业机器人、汽车电子、移动通讯、无人设备、智能传感器等领域智能终端产品或零部件,支持盘锦移动智能终端光电影像系统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加强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开发应用,支持大连建设计算性能超3000万亿次/秒的超算中心。壮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星火链网建设和应用,积极发展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加快5G产业发展和场景应用,推进大连5G创新孵化中心、葫芦岛5G模块制造、锦州数字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

  医药健康产业。重点发展高端医疗器械、创新药物、中医药、细胞工程与基因技术等产业。加快高端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防护器材等产业发展,培育发展高端医学影像设备等先进医疗器械产业。加快抗肿瘤等自主创新药研发上市。加强中药研究,推动复方中药、中药炮制等现代中药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发水飞蓟高纯度原料药,发展维生素类、氨基酸类等药品级保健功能产品。加快培育生物药产业,推动人用疫苗产业升级,开发安全有效的疫苗新品种,推动基因检测等细胞基因技术产业化应用。支持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建设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先行示范区,建设大连、锦州、丹东、葫芦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专栏3、医药健康产业链培育工程

  先进医疗装备产业链:研制完成3.0T超导磁共振等一批新产品,补齐关键部件制造能力短板,巩固提升医学检测、大型医疗设备、生物医药装备等方面核心竞争力,加大产品推广应用。

  医药产业链:推动化学药、生物药、中药等产业链构建从原始创新、中试研发到企业孵化的创新链条。依托精细化工产业优势,打造化学药、化学原料药产业集群。提升中药和海洋药物研发水平,带动中药材、海洋生物标准化种养殖业发展。

  新材料产业。发展化工新材料产业,推动新型纺织涂层涂料、新型染料、茂金属聚乙烯等产品研发应用。培育新型绿色化纤产业,发展差别化功能性纤维、再生聚酯纤维、生物基纤维,支持碳纤维、芳纶等高性能纤维的研发应用。发展无机非金属材料,加快研发生产高性能陶瓷材料、特种玻璃、新型建筑材料、碳素材料等。支持半导体材料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大尺寸半导体级单晶抛光片实现国产化。

  新能源产业。推动核电、风电、太阳能、氢能等新能源产业和配套装备制造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扎实推进红沿河核电站二期、徐大堡核电站建设,推进庄河核电站前期工作,推动渤船重工海上核动力平台研发建设。科学合理开发海上风能资源和沿海光伏资源,加快5兆瓦及以上风机整机设计研发,建设风电装备核心零部件研发基地。开工建设庄河、兴城抽水蓄能电站,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积极发展氢能产业,加快制氢装备、储运装备技术研发应用,加强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技术攻关。

  第四节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充分利用海洋资源优势,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海洋新兴产业扩能升级,促进海洋服务业提质升级,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发展精品水产养殖、深海智能网箱养殖,建设一批海洋牧场,推进长海、庄河等地区开展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扶持发展可持续远洋渔业,发展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支持海洋油气资源利用,

  大力发展水下机器人、海洋无人机、无人潜航器等智能海洋装备。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洋保健食品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海洋防腐材料产业,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吸引港航信息、船舶代理、航运保险、法律咨询等服务企业投资兴业,积极发展海洋旅游、海洋休闲体育、海上垂钓等。加快建设大连长山群岛、复州湾及营口鲅鱼圈、丹东东港等海洋经济特色产业园区。

  第五节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金融服务。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品种创新与扩大开放,研究推出东北亚原油期货可行性,深化期现合作,建设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稳步拓展场外业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调整优化区域内能源交易场所布局,提升业务规模和服务能力。

  现代物流。支持大连、营口等城市积极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加快建设营口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发展壮大粮食、资源等大宗商品骨干流通企业,重点发展航运物流、城乡配送物流、智慧物流。推进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建设。

  创意设计。培育发展体现辽宁沿海文化内涵和特色的工业设计、文化商品设计等新业态。支持旅顺船坞等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鼓励改造利用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发展文化创意园区,促进工艺美术产品设计、生产和交易,推动“工业锈带”向“生活秀带”转变。着力提升制造业设计水平,鼓励工业设计企业加强研发和服务能力建设,支持设计单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基础性通用性前瞻性工业设计研究。

  旅游休闲。依托独特资源优势,提升大连“浪漫海湾名城”品质旅游、丹东边境旅游、锦州“笔架天桥”旅游、营口河海温泉旅游、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和葫芦岛“葫芦古镇”旅游等品牌影响力。积极发展大连国际邮轮旅游市场,鼓励邮轮企业依法丰富和延伸东北亚航线,开拓俄罗斯远东等新市场,建设邮轮旅游岸上国际配送中心。

  专栏4、多元主题旅游

  红色旅游:抗美援朝纪念馆、鸭绿江断桥、辽沈战役等红色革命遗迹。

  滨海旅游: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长山群岛国际海岛避暑旅游度假区,丹东大鹿岛、獐岛滨海旅游景区,锦州笔架山风景区,营口鲅鱼圈西部海滨旅游带,盘锦红海滩,葫芦岛滨海特色风情带。

  特色文化旅游:大连旅顺近代战争遗址、锦州医巫闾山、东北长城古塞、辽西中华古文明古遗址、大鹿岛甲午海战古战场。

  康养温泉旅游:营口熊岳温泉、锦州北镇温泉、盘锦红海湿地温泉、葫芦岛兴城温泉。

  乡村生态旅游:大连庄河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丹东宽甸生态旅游、大梨树生态休闲游,盘锦黑风关古镇,葫芦岛白狼山生态游。

  第五章 坚持创新发展,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创新活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促进科技创新成果本地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

  第一节 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支持精细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等行业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产学研等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建立产学研市场化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有条件的科技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创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引导科研平台、科研设施、科研报告、科研数据等创新资源向企业开放。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行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引导企业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完善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加大研发投入。

  第二节 推动创新平台建设

  高质量建设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大连英歌石科学城。积极创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谋划布局重点实验室、大科学工程等重点项目,支持优势科研力量参与相关国家实验室建设,谋划建设超大容量(GW)储能系统、分离测量化学、高端精密制造、无人船舶系统及设备关键技术等重点实验室。加快推进辽宁实验室精细化工与催化研究中心、智能制造研究中心建设。依托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优势,探索组建海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建设辽宁海洋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加强科技创新成果本地转化,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快发展环渤海区域性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中试基地,推动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高地。

  第三节 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集中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重点突破精细化工、洁净能源、现代农业及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能源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形成若干国际国内领先技术和创新产品,培育发展先进材料、新一代人工智能等产业。

  专栏5、重点领域创新提升工程

  石化产业:依托大连、盘锦等科创资源重点开展化工催化剂、高端润滑油、特种橡胶、工程塑料、碳纤维等生产工艺和产品研发。

  环保产业:支持大连、营口等重点开展工业尾气处理、油污泥处理、污水处理、土壤修复技术研发应用。

  现代农业:重点开展水稻育种栽培、果蔬品种选育、虾蟹新品种培育等技术研究,稻米、大豆及海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

  第六章 全面深化改革,释放高质量发展活力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做到放活与管好相结合,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政府调节与监管,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

  第一节 优化营商环境

  对标国内先进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程,重点推进区域通办及掌上办、线上办、就近办、一号通办等工程,建设政策精准推送、项目管家服务等平台和“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对所有涉企经营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理念,营造“办事不求人”的氛围。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大力整治各类变相审批,清理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定等形式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和服务业等领域投资准入政策,及时整治违法设置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问题。

  第二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调整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本配置。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积极引入产业链上下游具有协同效应的非国有资本,推动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鼓励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鼓励驻辽宁沿海经济带中央企业在产业创新转型上发挥引领作用,提高产业本地配套率。深化中央企业与地方合作,规划建设大连太平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学习借鉴深圳、上海浦东等地改革经验,打造“东北新蛇口”。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信贷投放,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和爱护各类民营企业成长,完善对民营企业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第三节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统筹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有效降低各类要素成本。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适时开展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进行专项清理,盘活低效用地。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涉及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鼓励在沿海6市省级以上园区开展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供给,采取多种方式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推动按常住人口规模布局公共资源。依法规范港口、班轮、铁路、机场等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物流成本。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重大项目投融资结构。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不断优化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金融服务。加快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第七章 推进协调发展,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与区域重大战略对接合作,深化与东北其他地区融合互动、融通互补,推动沿海6市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布局等方面协同发展,提升合作效能。

  第一节 加强区域协调互动

  以辽宁—江苏、大连—上海等对口合作为依托,深入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的对接和交流合作,推动体制机制借鉴、产业项目对接、重点园区共建、干部人才交流等。积极承接京津冀等地区产业转移,推动建设对口合作产业园区,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加强与东北其他地区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协同合作,推动长(春)白(山)通(化)丹(东)、锡(林郭勒)赤(峰)朝(阳)锦(州)等陆海通道建设,促进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互动发展。

  第二节 强化沿海6市协同发展

  建立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合作共建和成本分担机制。统一规划建设交通、水利、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加强跨地市铁路、公路对接,实行公共交通智能“一卡通”。优化教育、医疗、养老、托育、文化旅游等服务资源布局,深化办学合作,推行学校合作平台、名校办公立分校、教育集团等多种学区组织、管理和运营模式。推进医疗集团、跨市专科合作平台等多形式医联体建设,加强医防融合,加快实现区域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建立滨海旅游合作机制,共同策划精品线路,促进旅游一体化协同发展。强化区域产业协作,差异化布局石化、冶金、船舶制造、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错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空间布局。支持企业跨区域开展上下游产业配套,打造紧密协作的区域供应链。

  专栏6、沿海6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大连:重点发展绿色石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制造业;培育壮大医药健康、洁净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金融、商贸物流、文旅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

  丹东:重点发展仪器仪表、纺织服装、汽车零部件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做大做优文旅康养业。

  锦州:重点发展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培育壮大高端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产业,优化发展物流、文旅康养等现代服务业。

  营口:重点发展冶金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培育壮大跨境电商、商贸物流、文旅康养等现代服务业,做优现代食品工业、汽车后市场、精品乐器等特色产业。

  盘锦:重点发展石化及精细化工、特色装备制造、粮食储运及精深加工、光电子等产业,培育壮大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产业,提升现代农业品质。

  葫芦岛:重点发展精细化工、装备制造、有色金属、能源电力等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

  第三节 推进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

  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沿海港口规划布局,推进管理运营一体化,统一优惠政策,科学定位沿海6港功能,差异化发展航运业务。推进智能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实施重点港区进港铁路项目,打通运输“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公海铁多式联运,拓展港口腹地纵深,满足东北腹地货物运输需求,服务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支持大连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建设中欧班列沿海集结中心。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推动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强化港口与临港产业、物流园区对接,鼓励沿海6市共同参与港航资源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港口、产业、城市融合发展,增强港口集群辐射带动作用。

  专栏7、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大连港:太平湾港区泊位和航道、普湾港区公共航道等工程,长山群岛陆岛交通项目。

  丹东港:矿石、散杂货、粮食、客滚及通用泊位改扩建等重点项目。

  锦州港:30万吨航道改扩建、油品码头、散货泊位等工程,龙栖湾港区3万吨级航道、通用泊位工程,疏港铁路扩能改造、公路连线工程。

  营口港:仙人岛港区LNG接收站配套码头工程、鲅鱼圈港区钢杂泊位改造一期工程、仙人岛港区2#、3#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仙人岛港区2#30万吨原油码头工程、仙人岛疏港铁路和高速公路、鲅鱼圈疏港高速公路等。

  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4#液体化工泊位及335#、336#油品及液体化工泊位工程。

  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10万吨级航道扩建、兴城陆岛交通(陆侧)客滚码头改建、柳条沟港区西防波堤加长、北港港区航道等项目。

  第八章 推动绿色发展,绘就高质量发展底色

  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第一节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

  加大渤海环境治理力度,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切实有效改善渤海生态环境。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合作机制,以大连长兴岛、盘锦辽东湾等石化园区为重点,推进沿海城市排污许可证制度建设,协同推进近海海域污染防治和陆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行严格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合理保护与开发、节约集约利用海岸带资源,实施海洋生态保护及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强化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以葫芦岛和大连海岸带为主,进一步推进砂质岸线等重点区域整治。统筹做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海岸带工程密集区的生态评价和管理,规划建设一批海洋自然保护地。

  第二节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加强河湖等生态脆弱区保护修复,开展“湿地保护联合行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跨界河流协同保护和治理,加强辽河流域及辽河口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恢复辽河主要入海口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丰富河口典型湿地生物多样性。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开展江河湖泊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抓好工业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产业集聚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排污管理。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上下游统筹,加快建设城市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建立区域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共享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推动环境执法标准统一。

  第三节 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探索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重点支持冶金、石化、装备制造等高耗能企业绿色化改造,加快推广运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设备及工艺、技术,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分质利用。加快区域工业企业分布式能源中心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企业实施煤改气或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推广绿色照明。加快发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处理等环保装备产业。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构建废弃物循环高效利用模式,做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科技攻关项目。推进辽东湾新区国家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改造示范试点,支持锦州西山、葫芦岛南票等地发展绿色循环产业,鼓励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第九章 加快开放发展,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

  充分发挥沿海沿边区位优势,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开发开放平台功能,促进东北亚国际合作,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打造我国重点面向东北亚开放新前沿。

  第一节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积极推动辽宁省内“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外合作,推进钢铁、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国际产能合作。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对接丝路基金等国家政策性金融平台,推动一批跨国并购项目实施。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实施一批利用外资重大项目。加强交通运输国际通道建设,推动中欧班列(沈阳)高效稳定运营,构建国际多式联运物流体系,提升通道服务水平。加强锦州港、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后方铁路运输通道能力建设,稳步推进营口港俄罗斯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运营。

  第二节 深化东北亚经贸合作

  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机遇,深化与日、韩等国在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海洋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积极承接日、韩等国产业转移。加快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推动大连国际生命科学走廊建设,探索在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开展地方合作。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在装备制造、能源电力、农林牧渔、跨境物流、矿产开发等领域合作,加强与蒙古国在基础设施、纺织服装、农业等领域合作。

  第三节 构建对外开放平台

  高质量建设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和营口片区,加快制度集成创新,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领域改革、贸易转型升级、金融领域开放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支持确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地区新设综合保税区。加快建设中英(大连)先进制造产业园,以大连金普新区及具备条件的开发区等为重点,积极打造中日、中韩开放合作重要平台。支持大连研究举办海洋经济与产业合作类博览会,发挥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等展会平台、论坛作用,促进投资贸易往来和人文交流。

  第十章 促进共享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本目的

  坚持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补齐民生领域短板,统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一节 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构建便捷通达的区域交通网络,规划研究海城至岫岩至庄河铁路扩能改造。加快推进大连新机场前期工作。提升大连机场区域枢纽功能,优化国际服务水平,对大连拓展国际航线网络所需扩大的航权予以支持。推动丹东、营口、锦州等机场改扩建,提高支线机场综合保障能力。

  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建设辽河干流防洪提升、生态海堤、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防洪工程。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科学配置水资源,推进相关水利项目建设。实施东港、营口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人口分散区域重点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建设,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显著提升城市内涝治理水平。

  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加快5G网络和“千兆城市”建设。推动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创新中心、云基地等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大连布局国家航运、物流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大连等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实施城市基础数据与城市大脑工程,完善泛在互联的物联感知网络,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完善现代化能源输配网络,加快推进红沿河核电送出、大连海上风电消纳、营口虎官、盘锦鹤乡、葫芦岛宽邦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支持沿海LNG接收站、大连LNG物流中心建设,推动锦州至盘锦、营口至盘锦、大连至丹东等油气管线建设。加快辽河储气库群、营口仙人岛原油仓储基地等储能项目建设,提升能源系统综合调节能力。

  第二节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开展乡村建设行动,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推动供水、电网、道路、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广泛覆盖,有序开展旅游路、产业路建设。以教育医疗为重点,增加学校、医院、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加快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为方向,加快建设一批工业经济和现代农业强县。推进农村改革,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用好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第三节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宜居、绿色、智慧、人文、活力城市。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建立改造后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2025年前,大连建设20个完整居住社区,丹东、锦州、营口、盘锦和葫芦岛各建设5个完整居住社区。推动城市建设低碳转型,发展绿色建筑,培育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推动城区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支持大连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支持开展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和认定工作,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和挂牌建档工作。

  第四节 提升民生保障能力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大沿海6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协同力度,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完善支持高校毕业生本地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积极发展灵活就业,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权益。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按要求做好全国统筹改革相关工作,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加强生育全程服务与管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居家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培育区域养老托育服务人员专业化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医养结合,依托资源优势,建设区域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提升对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水平。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第十一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组织保障

  加强党对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确保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辽宁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沿海6市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统筹推动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专项规划编制、体制创新、政策实施、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第二节 人才保障

  按中央要求推进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支持辽宁沿海经济带国家科研院所做好改革工作,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兴辽英才”计划对辽宁沿海经济带倾斜支持,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推进“带土移植”引才方式,创新“候鸟型”柔性引才机制,支持企业设立“人才飞地”研发机构,畅通海外科学家入境工作通道。积极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经理人,壮大创新型企业家队伍。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教学、实践、产业有效衔接,培养一批“辽宁工匠”。沿海6市设立市级人才服务窗口,为相关人才提供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创业投资等方面“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第三节 政策保障

  财政政策。中央财政通过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等渠道,对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予以支持。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支持沿海6市探索多渠道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金融政策。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妥善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推进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推广“信易贷”。鼓励保险资金增加在辽宁沿海经济带的运用。支持辽宁沿海经济带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

  投资政策。在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比照西部地区补助标准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东北振兴前期工作补助专项资金积极支持辽宁沿海经济带重大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用地用海政策。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农村土地整治,有序开展存量用地挖潜改造。辽宁省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沿海6市耕地占补平衡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解决。在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政策,积极开发利用未利用地,允许在土地整理和开发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保障国家重大项目的合理用海需求。

  产业政策。支持在辽宁沿海经济带优先布局重大产业项目,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支持外向型产业发展,在跨境运输和通关便利化等方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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