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优势再造的意见 豫政[2022]13号 2022-04-11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创新发展,推动我省期货市场优势再造,进一步提升期货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优势再造,推动我省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坚持以规范、开放、更具竞争力为导向,围绕产品创新、服务优化、科技赋能、生态建设四大主线,加强政策支持,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把郑州商品交易所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衍生品交易所和大宗商品定价中心,集聚金融与产业资源,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效果。 三、重点任务 (一)做精做细现有期货品种。持续拓展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广度与深度,推动更多品种期货价格成为现货贸易定价基准和国际贸易定价重要参考,围绕纺织、能源、化工等优势品种,打造立足中部、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吸引更多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完善投资者结构,提升市场运行质量。发挥期货市场枢纽性作用,实现场内场外协同发展,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助力畅通国内商品大循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郑州商品交易所) (二)有序推进产品创新。依托重点期货品种推动新上市产品向产业板块延伸,构建重点产业链系列化上市品种体系。加快推动鸡肉、钢坯、烧碱、对二甲苯、丙烯、水泥、瓶片等品种上市,推进物流运力、天气指数等新型衍生品研发。引导省内企业积极参与期货品种调研论证。省政府有关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沟通,积极推动新产品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郑州商品交易所) (三)完善“期货+”业务模式。深化苹果、花生等品种“保险+期货”试点工作,推动将其纳入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范围。引导省内重点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开展“期货+订单”“期货+信贷”等业务,逐步形成金融支农综合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河南银保监局) (四)推动期货现货融合发展。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建设清算平台、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助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期货、现货一体化经营,带动更多产业链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支持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基差交易、仓单服务、场外衍生品业务等风险管理业务,提高企业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郑州商品交易所、河南证监局) (五)打造期货交割中心。支持实体企业建设商品期货交割库,延伸期货产业链条。鼓励符合条件的现货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交割库。支持期货品种相关仓储、物流业发展,满足期货交割业务需要,提升流通效率,吸引产业链企业集聚,促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郑州海关、省发展改革委、税务局) (六)建设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合作建设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坚持“研究、咨询、服务、交流”的智库定位,围绕期货服务乡村振兴、赋能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开展重大政策、理论课题研究。推动政、产、学、研合作与交流,助推农业风险管理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实践探索。(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农业农村厅、省政府国资委、郑州商品交易所) (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扩大引进境外交易者特定品种范围,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国的客户参与交易,建设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国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提高价格影响力。开展国际交流,办好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将其打造成为期货行业的重要品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郑州市政府、郑州商品交易所) (八)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期货市场。鼓励实体企业设立专门部门或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期货业务,充分运用期货和期权等工具对冲风险,提升应对价格波动的风险防范能力。推动省内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决策和风险防控机制,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主业,依法依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探索建立省内国有企业“期货+现货”业务综合评价体系,支持企业引入期货专业经营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支持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涉农主体合理参与期货市场。(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证监局) (九)加强期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建设新一代数据中心,完善数据处理、灾难备份、技术开发、机房托管等功能,推动产业资源集聚。加强郑州商品交易所用地、用电、用水、用网等配套设施保障,建立高标准应急保障机制。引入境内外权威质量检验机构在郑州设立质检中心,提升期货交割商品质检效率和水平。(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 (十)打造期货产业集聚区。培育壮大期货市场主体,支持郑州市围绕郑州商品交易所打造期货产业集聚区。引导符合条件的境内外企业、机构在豫设立期货公司,吸引各类期货经营机构在豫设立区域总部、分支机构及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总部。支持在豫期货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等方式发展壮大。着力引入商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培育大宗商品交易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证监局) (十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设国家级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加强期货知识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工作。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期货衍生品相关专业或方向,支持高等院校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公司、行业协会等共建实习培训教育基地,推进产、学、研结合,共同培养期货人才。加强期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市场平稳运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郑州商品交易所、省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证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下成立省推动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郑州市政府、郑州商品交易所等为成员单位,研究谋划发展举措,统筹推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期货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依托河南日报、河南广播电视台等重点新闻媒体,充分运用新媒体,广泛宣传期货法律法规、功能作用和经验做法,普及期货基础知识,形成全社会“懂期货、用期货”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政策支持。提供专项费用补贴,对参与期货交割、标准仓单交易或通过郑州商品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进行交易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境内外企业、机构在豫设立期货公司,期货经营机构总部在豫单独设立区域专营机构、业务总部、后台服务中心、营运中心、资金中心和研发中心等,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开办费补助。引导商业银行对参与套期保值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较高信用评级。积极推荐郑州商品交易所及期货经营机构符合条件的高端期货人才申报“中原英才计划”“黄河人才计划”。对郑州商品交易所的高层次人才,郑州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在购房补贴、税收优惠、子女入学入托、人才公寓申请、就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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