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统一印制普通发票换版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国税发[2009]140号 2009-08-25 税屋提示——依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2年8月27日起全文废止。
根据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13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结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省国税局决定启用集中印制的新版统一普通发票(简称“省统新版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省统新版发票特征 (一)纸质特征 1.发票封面采用60克本色牛皮纸印制。 2.发票内页采用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其中发票存根联采用专用无碳复写纸,发票联、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采用新式复合防伪水印专用无碳复写纸(正面透光有明显菱形水印“SW”字样,纸张背面有桃红浅色线条)。 (二)版面特征 1.发票封面、封二、封三和封四的文字印色均为黑色。 2.发票内页印刷颜色: (1)发票联的文字印色为棕色,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的文字印色为绿色,其发票监制章的印色均为红色;其它联次的文字印色为黑色,其发票监制章的印色均为蓝色。 (2)手写版的发票联、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的发票号码印色均为红色;其他联次的发票号码印色为蓝色。 (3)电脑版发票号码印色第一联为红色,第二联为紫蓝色(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为蓝色),其它联次为蓝色。 3.发票字体:手写版发票的发票名称用楷体字4号20级,电脑版发票的发票名称用楷体字3号24级,发票票头第二行“发票联”用黑体字4号20级,发票内容用楷体字5号14级印刷。 4.电脑版发票采用折叠式连续印刷。 5.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外,其它版式的发票在以下地方印有色块: ①大、小写金额栏; ②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后面的数字; ③限额电脑版发票“合计金额超过X元无效”。 (三)成品规格 1.手写版发票成品规格为17×;10.2cm,裁剪版发票成品规格为18.9*13cm。 2.电脑版发票成品规格为24.1×;10.16cm、24.1×;12.7cm、24.1×;17.8cm和21×;14cm四种。 二、省统新版发票防伪措施 1.新版普通发票均采用特种无碳复写纸,各种类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及税务机关存根联均采用新式复合防伪水印无碳纸,其防伪特征为: ①正面透光有明显的菱形水印“SW”字样; ②水印纸背面增加了桃红浅色线条,此线条具有两项复合防伪功能: 桃红浅色线条在紫外灯照射下能够显现出蓝色荧光影; 桃红浅色线条具有可逆变的温变反应:在40℃以上温度环境时原有颜色变为无色;在40℃以下温度环境时为正常原色—;—;桃红浅色。 2.发票联经正确填开后其文字显色为紫蓝色,该颜色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指定。 3.发票号码位数均为8位数,字体为新式罗马字体。 4.手写版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其监制章和号码所用油墨均采用红色防伪专用油墨印刷,即在紫外灯下呈现红色荧光影。 5.电脑版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其监制章采用红色防伪专用油墨印制,即在紫外灯下呈现红色荧光影。 6.新版普通发票,其票面部分位置印有防涂改的色块,其位置详见“版面特征”第5点。 7.发票监制章、发票名称的下横线和色块等位置采用了缩微文字的防伪措施(具体内容略)。 三、为合理地简并、规范全省统一发票票种,此次普通发票换版取消了《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限额电脑版)十万元版、《广东省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二种版式发票的印制,其余各种类发票的适用范围不变。 四、新版普通发票的换版时间,以粤国税征票函[2009]02号下达的普通发票印制通知书(广东省国税系统2009年下半年度普通发票印制计划)实施印制,并自2009年下半年起投入使用。 为尽可能减少因发票换版所带来的损失,旧版普通发票发售时间至2010年6月30日截止,使用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五、注意事项 无论是电脑版还是手写版的新版普通发票,由于采用了无碳复写纸印制,忌压和忌潮,用票单位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 六、各级国税机关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做好这次普通发票换版的宣传工作。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9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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