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2]278号 2002-10-18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2]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根据《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关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实行电子申报办法"的要求,我局方案将选取部分金融保险企业试行营业税电子申报办法,具体试点方案将另行布置。 附件: 1、粤地税发[2002]80号 2、国税发[200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4、有关表格和填表说明(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02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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