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发票的通告[全文废止] 深地税告[2010]7号 2010-09-07 税屋提示——依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6年11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一、新版发票启用时间以及换版办法 新版发票从2010年9月10日开始启用。现行发票(以下简称旧版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到12月31日止,并自2011年1月1日起作废。经营者未用完的旧版发票必须于2011年1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缴销。 对逾期使用旧版发票或逾期未办理缴销手续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新版发票的防伪特征 除另有规定外,新版发票使用黑白水印防伪专用纸印制,手摸水印图案有凹凸感。在背光条件下可见“GDLT”英文字母深色水印和税徽图案浅色水印,水印清晰;新版发票印有专门的防伪检测区(面额在5元以下、含5元的定额发票除外),可用MR标签识别器检验,我局各办税大厅可提供检验服务,纳税人可到办税大厅检验或自行购买仪器检验;新版有奖发票的奖区票覆盖层为半全息激光烫金膜,其椭圆形框内呈亮光,左为金色,右为银色,其椭圆形外呈亚光,左为银色,右为金色。 三、新版发票的种类、适用范围及其开具方式 新启用的票种有: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 市局统印的通用机打发票其规格有三种,分别适用不同的业务范围。通用机打发票(规格:241 mm×177.8 mm)适用于国际海运业务、国际货代业务、国际船代业务、报关代理业务、保险业、保险中介业务;通用机打发票(规格:210 mm×139.7mm)适用于税务机关代开和委托代开业务;通用机打发票(规格:190 mm×101.6 mm)适用于运输装卸业务、邮电通信业、金融业、文体业、无形资产转让业、服务业(不含饮食、按摩业);通用定额发票适用于地税各行业(不含饮食、娱乐、按摩业)。 保留的票种有:饮食、娱乐业服务定额发票(有奖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销售房地产发票(机打)、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含自开和代开两种)。保留票种的适用范围不变。 取消的票种有:地税局代开统一发票、委托代开发票、业户营业汇总凭证、运输装卸专用发票、医疗服务收费专用发票、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金融业专用发票、邮电通信业专用发票、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服务业专用发票、服务业定额发票、保险业专用发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报关代理业发票。 除使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外,填开新版发票必须使用计算机开具。为方便纳税人,我局已开发计算机开票软件供有需要的纳税人免费使用,该打印软件具有发票开具、企业发票管理以及打印《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印用存销报表)等功能,纳税人可以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szds.gov.cn)下载。 咨询电话:12366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0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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