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改组股份制企业有关资产重估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外[1994]554号 1994-09-12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对外分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财政部[94]财会字第28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改组股份制企业有关资产重估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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