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1998]2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税收会计制度》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8-12-14
摘要:为了适应农业税收会计工作发展变化的要求,规范和加强农业税收会计核算管理,在充分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重新修订了《农业税收会计制度》。

  借:解库滞纳金、罚款——耕地占用税

  贷:滞纳金、罚款收入——耕地占用税

  13.征收机关收到耕地占用税预征税款记:

  借:保管款

  贷:暂收款

  结转入库时,分三种情况:

  (1)暂收款等于实征税款记:

  借:暂收款

  贷:耕地占用税收入

  借:解库耕地占用税

  贷:保管款

  (2)暂收款大于实征税款,解库、退还多余款项时记:

  借:暂收款

  贷:耕地占用税收入

  借:解库耕地占用税 暂收款

  贷:保管款

  (3)暂收款少于实征税款,解库、补征差额税款时记:

  借:暂收款

  贷:耕地占用税收入

  借:解库耕地占用税

  贷:保管款

  借:解库耕地占用税(差额)

  贷:耕地占用税收入(差额)

  14.从税款中按比例划出征收经费记:

  借:提取征收经费

  贷:解库耕地占用税

  收付记账法分录如下:

  收:解库耕地占用税

  付:提取征收经费

  15.年终结账冲兑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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