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1998]2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税收会计制度》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8-12-14
摘要:为了适应农业税收会计工作发展变化的要求,规范和加强农业税收会计核算管理,在充分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重新修订了《农业税收会计制度》。

  借:解库滞纳金、罚款——农业税

  贷:滞纳金、罚款收入——农业税

  5.按批准文件办理农业税因灾减免退库款记:

  (1)借:农业税收入

  贷:解库农业税 解库农牧业税附加——农业税

  (2)借:下拨待退税款——农业税

  贷:应退税款——农业税 收付记账法分录如下:

  (1)收:解库农业税

  付:农业税收入

  (2)收:应退税款——农业税

  付:下拨待退税款——农业税

  6.下级退税完毕上报核销(假设农业税减免全部退完),根据报来的退税清单和退税领据报查联记:

  借:应退税款——农业税

  贷:下拨待退税款——农业税 收付记账法分录如下:

  收:下拨待退税款——农业税

  付:应退税款——农业税

  7.清理上年退税余款解库时记:

  (1)借:应退税款——农业税

  贷:下拨待退税款——农业税

  (2)借:解库农业税

  贷:农业税收入——其他收入

  收付记账法分录如下:

  (1)收:下拨待退税款——农业税

  付:应退税款——农业税

  (2)收:农业税收入——其他收入

  付:解库农业税

  8.考虑到附加收入较少,每收一笔就划一笔,手续繁琐,可以定期从入库的农业税收入中划出农业税地方附加记: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4-5-6-7-8-9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