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2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8-24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已明确自2015年8月1日起废止《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以下简称129号文),自治区国税局原依据129号文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办法(试行)〉补充事项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同时予以废止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