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5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一期]试点运行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7-06
摘要:本通告推行的电子税务局电子办税方式以纳税人自愿为原则。电子税务局试运行期间,纳税人可使用原有“网上办税”系统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新申请实行网上办税的纳税人可通过门户网站“开通网上办税”自助办理。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一期]试点运行的通告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5号        2016-07-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通知》(税总发[2015]113号)的有关精神,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成功开发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一期)(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并决定自2016年7月8日起与我省金税三期工程同步上线,同时停用原有的福建国税“网上办税”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所辖的纳税人可通过互联网登陆福建省国税局门户网站的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为:http://wssw.fj-n-tax.gov.cn/etax/)或下载电子税务局客户端,高效便捷地使用申报纳税、发票办理、征纳互动、综合查询等已开通的功能模块实现相关涉税业务办理。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进入“帮助中心”,查看常见问题、操作视频和操作手册,了解电子税务局的使用方法。

  本通告推行的电子税务局电子办税方式以纳税人自愿为原则。电子税务局试运行期间,纳税人可使用原有“网上办税”系统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新申请实行网上办税的纳税人可通过门户网站“开通网上办税”自助办理。

  在登录或使用电子税务局过程如有遇到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热线:4009912366,或发邮件至技术在线客服:4009912366@qq.com。也可拨打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纳税服务咨询电话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告。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6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