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对于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的特殊规定

来源:解税宝 作者:解税宝 人气: 时间:2017-09-22
摘要:增值税有关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的特殊规定 (一)建筑服务 (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 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征收率 计算缴纳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

增值税有关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的特殊规定

(一)建筑服务

增值税对于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的特殊规定(重要)

(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

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

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

应当按照 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缴纳,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进行纳税申报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 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4、其他个人(指自然人)出租其取 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5、个人出租住房

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6、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 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 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关于房地产企业的规定

增值税对于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的特殊规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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