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19年5月份纳税(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3-29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规定,现将5月份申报纳税(费)期限顺延至5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19年5月份纳税(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规定,现将5月份申报纳税(费)期限顺延至5月21日。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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