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实名办税功能上线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为保障办税主体身份真实性、保护个人和单位纳税人涉税信息及隐私不被泄漏、保护个人和单位不被冒名办税,有效减少申报差错,遏制不实申报,提升申报数据质量,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将上线实名办税功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名办税功能上线安排 在保障系统安全的基础上,为确保扣缴单位从旧密码方式平稳过渡到实名认证和授权方式,扣缴客户端实名办税采取“实名登录和申报密码登录并行双轨模式”并按阶段开放相关功能。 扣缴客户端实名办税功能上线工作将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9年11月9日上线实名登录功能,过渡期内原申报密码登录方式继续有效。第二阶段,2020年1月1日起,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增加办税人员与扣缴单位的办税授权关系校验,若有办税授权关系则无需再录入申报密码,无办税授权关系则在实名登录后还需再使用申报密码办理业务。同时不再支持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CA登录方式。第三阶段,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在条件成熟后切换为完全“实名登录”的单轨模式。 二、办税提示 为确保办税人员顺利登录扣缴客户端办理相关业务,请尽快完成办税人员实名注册和授权办税。 (一)办税人员在为企业办税前,必须确保在APP、WEB端已进行实名注册,以实现身份验证。(办税人员实名注册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 (二)办税人员首次实名办税时,打开客户端登录界面,通过输入本人个税APP账号、密码或者以个税APP扫描扣缴客户端二维码方式登录,按系统提示输入办税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和申报密码,提交并验证通过后即可办理业务。(扣缴客户端实名登录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三)尚未进行授权办税的,请尽快由企业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通过个税APP端、WEB端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企业办税授权,授权办税人员相关办税权限,确保办税人员具备代表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的权限。(办税授权管理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 (四)现使用CA登录(且未申领过申报密码的),需要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在个税APP端、WEB端通过“重置申报密码”功能申领申报密码或到主管税务机关获取申报密码。(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 三、咨询服务 纳税人及办税人员在实名办税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附件1:办税人员实名注册操作指引 附件2:扣缴客户端实名登录操作指引 附件3:办税授权管理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19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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