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成果案例 辽宁省档案局 2021-11-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档案局召开的第三批电子发票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辽宁省档案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成立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指定责任处室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四部门联合印发试点工作通知,明确试点内容,确定试点单位申报及验收条件,积极组织力量起草实施细则。通过召开工作推进视频会,解读实施细则,在线答疑,联合开展对试点单位巡回指导与现场核验等方式,积极推动全省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主动服务企业,对标一流,打造试点“精品”。 辽宁省档案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分别于10月11日和28日召开两次验收会,13家试点单位全部通过了验收,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为更好地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工作在全省各类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中的应用和推广,我们将试点单位的工作成果案例在网站上予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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