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1号 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2-31
摘要: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1号     2021-12-31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31日

标签: 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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