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税发[2001]34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经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04-02
摘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在省局验收前,各市局应对申报达标的单位全面进行检查,检查工作要从强化基础、健全制度、提高人员素质等环节人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确保不走过场。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经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冀地税发[2001]34号                2001-4-2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为了规范全省地税系统经费会计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切实贯彻落实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冀财会[2001]60号,以下简称《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冀财会[2000]61号,以下简称《办法》),深入细致地做好经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特提出以下意见。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全省地税系统经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顺利开展,各级地税机关要从全局出发,提高对经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树立争先创优意识。

  同时,要成立由主管财会工作的领导、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专业素质较高的财会人员组成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领导机构。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规范》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目标明确、分工合理、相互协调的实施方案,以使经费会计规范化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制定规划,明确目标各市局要按照《规范》及考核标准,制定并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根据所辖单位的申报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市系统经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分年度、分县(市、区)局单位名称的达标规划,并于2001年4月底前上报省局(计会处)。每年规范化达标的单位数量原则上要达到核算单位总数的30%左右;力争到2肥年底,全省地税系统经费会计基础工作全部实现规范化。

  三、分步实施,扎实有序

  (一)建立试点,以点带面。根据实际情况,各市局可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法,使此项工作得以积极稳妥地进行。通过调查研究,每市局选取几个经费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较好的试点单位,按照《规范》的要求,认真检查,耐心指导,做好示范。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演示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推动经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顺利开展。

  (二)充分准备,搞好自查。各申报达标的单位,要以《规范》为标准,进行对照检查,并按“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评分;按要求准备申请报告、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本单位自查评分的《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申报表》一式3份、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并于每年6月底前上报市局。

  (三)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在省局验收前,各市局应对申报达标的单位全面进行检查,检查工作要从强化基础、健全制度、提高人员素质等环节人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确保不走过场。经市局检查。确认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将其有关资料于每年8月底前上报省局。

  (四)严格抽查,总结验收。省局每年在适当时机将选取部分上报单位进行抽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已确认为规范化的单位,省局每隔2年将复查一次。经复查不合格者,收回达标证书,取消规范化资格。对抽查验收和复查等情况省局将予以通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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