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津东财预〔2022〕4号 2022-04-1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河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河东光华医院等2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1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附件:202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202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 1.天津河东光华医院 2.天津市河东区聚福兴老人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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