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兴县多威实业有限公司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6]856号 2006-09-1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新兴县多威实业有限公司减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6〕95号)收悉,批复如下: 新兴县多威实业有限公司是1995年在云浮市成立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种鸡、肉鸡。广东省农业厅出具证明,证实该企业于2003年被广东省政府评为“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该企业2000年-2004年适用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同意新兴县多威实业有限公司从2005年到2010年按应纳税额减征30%的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