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税函[2006]82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反避税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3-01
摘要:充分利用各种情报、信息获取途径,为反避税的审计调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各地要充分利用国际税收专项情报请求和国内协查渠道获得相关信息。特别是通过国际税收情报交换获得的情报具有权威性较高、范围较广,对象较明确的特点,比较容易得到企业的认可。

  (五)按要求报送报表。

  1.各地要按照省局2006年反避税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反避税工作方案,明确避税疑点企业,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人,于4月30日前上报省局;同时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开展2005年度反避税工作的通知》(豫国税函[2005]197号)的要求报送避税嫌疑企业立案调查报告避税嫌疑企业审计报告避税嫌疑企业计划调整报告于12月30日前向省局报送反避税工作总结和《反避税工作附表1-5》,《反避税工作附表1-5》必须根据当地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准确,逐项填写,不得遗留空白。

  (六)强化考核力度,形成目标驱动机制。2006年省局将继续进一步强化对反避税工作的考核力度,不仅要对各地反避税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还要把反避税工作方案的规范化执行和工作质量同样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不但用目标驱动机制促进反避税工作的结果,也要用目标驱动机制保证反避税工作的质量,形成更加完善的考核机制,使反避税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五、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反避税人员业务素质

  反避税工作专业性强、难度大、人员素质要求高。培养一名成熟的反避税工作人员需要数年的时间,因此,我们要继续给予反避税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以足够的重视。各地要在保持反避税工作人员岗位稳定的前提下,为他们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创造条件。要积极支持反避税工作人员参加总局、省局举办的培训,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创造条件,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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