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化会计处理
2、营业税处理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酒店内部招待客户,不属于有偿提供劳务,同时又不属于营业税视同销售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处理
但如果酒店内部招待时赠送客人礼品,那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有税局回复纳税人咨询时认为业务招待过程耗用的食品原料、饮料、烟酒也要视同销售,我觉得不妥,既然是业务招待,有本企业人员也有客户,又如何能划分得清客户吃了多少,本企业人员吃了多少,难道让税局来核定?假如这也要视同销售,那么引申开来,参与业务招待的本企业人员和客户是否要就所享用免费餐饮缴纳个税呢?还没哪个税局这么要求吧?当然,计入业务招待费的原料、人工费用,应该按业务招待费限额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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