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点税源企业个人所得税自查提纲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02
摘要:  自查以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为职工超标准缴纳的年金、以年金等名义发放的津补贴、绩效奖金。   (二)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三)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四...

  自查以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为职工超标准缴纳的年金、以年金等名义发放的津补贴、绩效奖金。

  (二)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三)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四)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六)车改、通信补贴。

  (七)为职工个人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八)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十)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十一)赠送给其他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二)是否按规定履行全员、全额代扣代缴义务。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