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通发票网上申领业务的公告 为积极创新“互联网+税务”的办税模式,推进办税便利化,丰富办税渠道,福州市国税局于2016年1月1日起在福州市范围内开通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业务,从而实现了国税所有票种网络申领全覆盖。现将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凡属福州市范围内符合增值税发票领用条件的纳税人,均可登录税控发票开票软件客户端申领增值税发票。 二、申领种类 目前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系统提供四类发票申领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申领流程 1.提交网上申领请求:纳税人通过税控发票开票软件的“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发票申领”模块提交网上申领请求。申请时应选择所需的发票种类,并录入购票人身份信息及纸质发票的收件人、电话号码和送票地址。 2.税务机关发售发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网上申领请求确认后进行发票发售,并将纸质发票交付邮政速递公司(EMS)邮寄。 3.交付发票快件:邮政投递人员核对领票人身份证明后,交付纸质发票快件。 4.发票核查:领票人应当场核对快件中的发票种类和数量,并检查发票是否完好。若核对发现问题,应将发票快件退还给投递人员;若核对无误的,领票人应当场签收。 5.下载发票电子号码:纳税人收到纸质发票后,登陆税控发票开票软件“网上领票”模块下载对应的发票电子号码。 四、速递资费 网上申领的纸质发票由邮政速递(EMS)寄送。邮政速递(EMS)资费由申领人支付,标准为:邮件首重(1千克内)为12元/件,续重按每千克2元标准计算,如需包装箱则按照箱子大小计算费用。 五、注意事项 网上申领功能需要税控发票开票软件升级至最新版本,税控发票开票软件在网络通畅的情况下进入后会自动下载升级。有关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系统的详细操作说明,请登录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办税指南-下载中心-办税资料-申领系统纳税人开票软件端操作说明”中下载。 纳税人网上申领发票成功后,之前开具的发票系统将自动上传验旧,无需再手工录入进行验旧。 六、技术咨询 技术咨询可分别致电税控系统服务商,金税盘4008877618、税控盘4000591345。 七、其他普通发票申领 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定额发票仍按原办法网上申领,即纳税人通过福建国税门户网站登录企业端,在企业端进行申领。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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