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8]111号: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0-25
摘要: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11号),自8月1日起,纺织品及服装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竹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部分农药、白银及电池等商品的出口退税被取消...

  三是中小型企业应当把握的一次良机。出口退税率的上调,主要指向了以纺织服装为主的行业,在很大程度上给了中小型企业转变经济困惑的机遇。虽然,利好使得企业压力稍有减轻,但在生产成本增加、信贷环境紧张以及外需市场疲软等情况下危机并没有消除。而且,出口退税率上调所产生的政策“红利”并不完全为中小型企业享受。因此,在当前情况下,不能仅靠一两个政策,抱有改观自我的观念。从根本上说,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还是要靠结构调整,如:提高产品档次,技术含量,以及开发新的市场等,靠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才是中小型企业恢复景气的最终出路。另一方面,适当的调整其出口商品报价,加强与国内购货商、国外客商的沟通,平衡利弊考虑采购原材料成本问题,无论从国外或国内采购应尽量压低采购价格,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有计划地实现转嫁前移。

  四是尽快调整产业结构与产品技术含量。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出口企业来说是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应当及时转变原有经营理念,缩减低附加值、高耗能商品的生产,转而开始研发和生产高附加值商品。不断加强国际市场调研,增强前瞻性,分析出口的形势和环境,制定出口规划,从低价竞争转向产品差异化竞争。例如,我国纺织行业由于缺乏国际品牌,附加值低,导致出口缺乏自主定价权。因此,在功能设计、质量更新、包装提升等方面有所创新。同时要以发展品牌为目标,培育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声誉,从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五是企业筹划应建立在政策变化的主导方向上。此次出口退税率变化,已经表明国家政策调整的态度,主体思路与前期出口退税调整基本一致,那就是继续推进外贸出口增长升级转型,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因此,出口企业面临的发展环境应着眼于实质性的变化,从长期看,以劳动密集、低档次、低附加值为特征的国内行业发展之路将越来越窄,改观传统型企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所以,开辟自我产品利用的成长空间,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产品品质,由出口的“量变”向“质变”转换,改观低端制造业的形象,为将来品牌输出练好内功。同时,对有实力的出口企业还可以通过收购国际品牌或合作经营的方式,来打开国际市场和规避贸易壁垒。

  分析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的变化是在我国外贸顺差增长过快,贸易摩擦不断加剧,环境治理急需优化的背景下出台的,国家的政策态度十分明朗。对此,出口企业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改变外贸经营模式,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及时顺应变化潮流,抛弃原有经营模式,踏足寻求新的起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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