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以中英文形式对外发布《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5)》,这是中国第7次对外发布预约定价安排(APA)年度报告。该报告介绍了中国APA制度、执行程序及实践发展情况,覆盖了2005年至2015年间APA谈签的统计数据和分析。 定期发布APA的相关制度规定和统计数据,有利于规范APA管理、扩大APA制度的宣传,提高APA工作的透明度。2015年度APA报告对2015年度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情况、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中国税务机关受理预约定价安排申请时重点考虑的因素等进行了说明,进一步体现了税务总局增加APA工作透明度、方便和服务纳税人的理念。本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应作为企业及中国税务机关谈签预约定价安排的依据。 今后,税务总局将继续编制APA年度报告,适时对外发布。
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5)说明及概要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务总局”)第七次发布的年度预约定价安排报告,旨在介绍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制度、程序及实施情况,为有意与税务机关达成预约定价安排的企业提供指导,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及社会各界了解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工作提供参考。本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应作为企业及中国税务机关谈签预约定价安排的依据。 本报告统计数据涵盖的时间范围为200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税务机关已累计签署76个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和49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2015年签署了6个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和6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签署的单边安排大部分在2年内完成。2015年签署的6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中,全部与亚洲国家签署,其中4个涉及韩国,2个涉及日本。制造业的预约定价安排仍是已签署安排的主体,但安排所涉的行业种类进一步增加。 自200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税务机关累计收到192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意向(其中49个已签署),涉及的国家和地区达16个。 2015年,税务总局在稳步推进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工作的同时,致力于加强反避税人才队伍建设和提升自身工作效率。年初,反避税二处正式成立,标志着税务总局的反避税工作分工日趋细化,为纳税人服务的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目前,税务总局层面从事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工作的人员总数为6人,根据人员特点和双边磋商工作需要,反避税一处负责日本、韩国的预约定价安排事项,反避税二处负责除日本、韩国外其他国家(地区)的预约定价安排事项。 面对大量的谈签意向和有限的人力,税务机关严把申请关,在决定是否优先受理企业申请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企业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2)所提交申请的质量,如材料是否齐备、是否提供足够资料清晰证明整个价值链或供应链的交易情况、预约定价安排拟采用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是否合适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要求企业进行补充完善。(3)案件是否具有行业和区域等方面的特殊性。(4)对于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申请,还需考虑案件所涉对方国家(地区)的谈签意愿及其对案件的重视程度。在上述四个因素中,最需要强调的是所提交申请的质量。如果所提交申请有创新方法,有高质量的无形资产、成本节约或市场溢价的量化分析,则会得到优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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