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笔账 私家车主:用车成本增加了 燃油税征收方案出台,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至1元。 而目前的养路费标准是,出租车以外的车,每吨(载重量)每月190元,轿车以0.5吨计,每月95元。出租车为每月230元。长春私家车主王先生据此算了一笔账,按出台的燃油税标准来算,每升增加缴税0.8元。“按我全年用油1800升算,燃油税1440元,而养路费一年只有大约1000元。” ■听声音 车主客运企业物流企业 “希望取消高速路过路费” 不少车主、客运企业和物流企业表示,实行燃油税后,最希望能够取消国省道和高速公路的过路费,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站获益不多。 专家 “小排量将成受益者” 知名汽车行业评论家贾新光认为,“费改税”实行的同时,应该伴随着成品油价格的下降。在国家提振内需的当下,总体负担不会有太多增加,国家会考虑消费者的利益。从汽车产业结构来说,贾新光认为今后小排量车将成为政策受益者,对各家厂商的产品结构会有所影响。 ■小资料 什么是燃油税? 燃油税是指将现有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实行“捆绑”收费。这种燃油税制,实质上是通过将养路费“捆绑”到油价上,使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大背景下,体现“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它利用税收杠杆引导燃油消费者节能减排,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PK台 ■正方 从量计价公平合理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 这个方案是国家第一次在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上向公众征集意见,这本身就是进步。公布的方案明显是个组合方案,把之前争议的成品油价格调整和燃油税征收合而为一了。这个方案最重要的一点是等于变相降低了油价,因为虽然油价表面没变,用户等于花同样的钱买一升油里已经包含了消费税,而且从量计价,多用多纳税,也比较公平合理。 ■反方 维持现价负担偏高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 单以这次征求意见的方案来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应该算提高幅度不高,还比较适当。但如果这次不借助国际油价极低的历史契机先降低国内油价,今后再随着国际油价提升而继续提高国内油价,将增加百姓的负担。为此刘桓也呼吁,有关部门在这次的征求意见期间,应充分汲取各界意见。 1994年1月,海南率先将公路养护费、道路通行费、过桥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改为只征收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这被认为是我国燃油税费改革的起点。 1997年7月,国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首次提出“公路养路费用采取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办法”。 1999年10月,公路法有关条款修改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这从法律上为“燃油税费改革”创造了条件。 2000年,财政部部长项怀诚指出,“燃油税、车辆购置税实施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待条件适合时正式实施。”次年,他再次表示,将“择机出台燃油税”。 200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燃油税改革方案已经有了初步意见。 2006年3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在适当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同时,出台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措施。 2007年6月,国务院决定,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稳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并适时出台燃油税。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拟定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于5日18点40分发布,按照这一方案,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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