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贵州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5]83号 2005-05-26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83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自2016年8月18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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