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印发《经营性外商投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1〕2号 2021-02-08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由应急管理状态全面转入常态化管理。为持续扩大疫情防控背景下援企稳岗政策的受益面,提升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就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49号)。本市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的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均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二、用人单位既可依托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应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规定的企业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的条件要求。 三、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采取先申报备案、后组织培训、再申请补贴的方式实施。本市加快信息系统功能建设,进一步精简材料、简化流程,通过人社自助经办系统“惠企点单办”实现网上办理。有条件的区还可探索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对用人单位培训项目申报和补贴经费申请予以快速办理。 四、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培训项目600元,每个项目培训课程时长不少于24课时。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培训补贴,同一职工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五、各区要从稳就业的高度,充分发挥本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结合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做好补贴资金保障,扩大政策受益面,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 七、其他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2月8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一、为什么要出台该项政策? 答: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实施线上培训等决策部署,2020年2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第一时间出台《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到2020年底,共有3282户用人单位享受补贴,参加培训的职工106.27万人次。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由应急管理状态全面转入常态化管理,为了进一步推动大规模职工培训和技能提升行动,持续扩大疫情防控背景下援企稳岗政策的受益面,提高用人单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我们经过广泛调研,在去年政策基础上,扩大补贴范围、细化补贴条件、优化办理流程,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培训补贴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的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均可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三、对线上培训平台有哪些条件要求? 答:用人单位既可依托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应符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395号)规定的企业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的条件要求。 线上培训全过程应记录到线上培训平台数据系统,实现培训过程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辅导、有评价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四、用人单位如何申请补贴? 答: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采取先申报备案、后组织培训、再申请补贴的方式实施。用人单位在实施线上培训前,向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咨询受理联系表》见附件)提出培训需求,经备案后组织开展线上培训并完成培训课程,提出补贴经费申请,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经费核拨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本市加快信息系统功能建设,通过人社自助经办系统“惠企点单办”实现网上办理。有条件的区还可探索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对用人单位培训项目申报和补贴经费申请予以快速办理。 五、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和补贴条件是什么? 答: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培训项目600元,每个项目培训课程时长不少于24课时。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1个项目)培训补贴,同一职工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六、该项政策什么时候实施?有效期到何时? 答: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 用人单位如在该政策施行前已按照《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49号)完成培训项目申报备案的,仍按沪人社职〔2020〕49号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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