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哈尔滨市公路客运总站统一代征代缴哈尔滨市区长途客运车辆有关税费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7-12
摘要:为加强哈市市区公路长途客运车辆的税收管理,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09年8月1日起,哈市市区(不包括呼兰、阿城区)所有公路长途客运企业和个体(挂靠)经营的长途客运车辆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税款的征收,统一由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哈尔滨市公路客运总站统一代征代缴。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哈尔滨市公路客运总站统一代征代缴哈尔滨市区长途客运车辆有关税费的通告

  为加强哈市市区公路长途客运车辆的税收管理,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09年8月1日起,哈市市区(不包括呼兰、阿城区)所有公路长途客运企业和个体(挂靠)经营的长途客运车辆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税款的征收,统一由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哈尔滨市公路客运总站统一代征代缴。

  办税地点:哈尔滨市公路客运总站结算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建筑街11号)

  联系电话:53640783  82830281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二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