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收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16
摘要:一、收入的定义 收入可分为狭义收入和广义收入。 广义收入,是指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其表现形式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但不包括与所有者出资有关的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 狭义收入,是指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

  一、收入的定义

  收入可分为狭义收入和广义收入。

  广义收入,是指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其表现形式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但不包括与所有者出资有关的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

  狭义收入,是指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将收入定义为狭义收入。根据收入的定义,收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例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保险公司签发保单等,均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明确界定日常活动是为了将收入与利得区分,因为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

  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计入利得。

  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例如,企业销售商品,应当收到现金或者在未来有权收到现金,才表明该交易符合收入的定义。但是在实务中,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

  导致的,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例如,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尽管也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该流入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反而使企业承担了一

  项现时义务。企业对于因借入款项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增加,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

  二、收入的分类

  按照小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可以将收入分为: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是指小企业通过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等实现的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是指小企业通过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如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等实现的收入。

  三、建造合同收入

  建造合同,是指为了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合同的甲方称为客户,乙方称为建造承包商。

  小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贷

  记“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

  小企业向客户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小企业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合同完工,应将“工程结算”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小企业(建造承包商)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通过“机械作业”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机械作业”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科目。期末,小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机械作业”科目。对外单位、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机械作业”科目。

  小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发生的机械租赁费,在“工程施工”科目核算。

  不同于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合同预计损失,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不确认合同损失。

  (一)完工进度的确定

  完工进度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该方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比较常用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形成工程完工进度的工程实体和工作量所耗用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不包括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如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以及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根据分包工程进度

  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该方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筑工程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3)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该方法是在无法根据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技术测量并不是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随意测定,而应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

  科学测定。

  (二)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

  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后,就可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上述公式中的完工进度,是指累计完工进度。

  【例】某建筑企业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2700000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工程已于2×16年2月开工,预计2×18年9月完工。最初预计的工程总成本为2500000元,到2×17年年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调整了预计总成本,预计工程总成本为3000000元。该建筑企业于2×18年7月提前2个月完成了建造合同,工程质量优良,客户于工程完工时同意支付奖励款300000元。建造该工程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表12-1所示。

  表12-1建造某工程的有关资料单位:元

项    目

2×16年

2×17年

2×18年

累计实际发生成本

800000

2100000

2950000

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

1700000

900000

-

结算合同价款

1000000

1100000

900000

实际收到价款

800000

900000

1300000

  假设成本中20%是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10%是从外单位租入施工机械发生的,另70%为非机械成本。

  假设该建筑企业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该建筑企业对本项建造合同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2×16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640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640000

  借:机械作业160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160000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60000

  贷:机械作业160000

  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1000000

  贷:工程结算1000000

  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800000

  贷:应收账款800000

  确认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并登记入账:

  2×16年完工进度=800000/800000+1700000×100%=32%

  2×16年确认的合同收入=2700000×32%=864000(元)

  2×16年确认的合同费用=(800000+1700000)×32%=800000(元)

  2×16年确认的合同毛利=864000-800000=64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6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64000

  (2)2×17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040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1040000

  借:机械作业260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260000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60000

  贷:机械作业260000

  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1100000

  贷:工程结算1100000

  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900000

  贷:应收账款900000

  确认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并登记入账:

  2×17年完工进度=2100000/2100000+900000×100%=70%

  2×17年确认的合同收入=2700000×70%-864000=1026000(元)

  2×17年确认的合同费用=(2100000+900000)×70%-800000=1300000(元)

  2×17年确认的合同毛利=1026000-1300000=-274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1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26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74000

  (3)2×18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680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680000

  借:机械作业170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170000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70000

  贷:机械作业170000

  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900000

  贷:工程结算900000

  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1300000

  贷:应收账款1300000

  确认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并登记入账:

  2×18年确认的合同收入=(2700000+300000)-(864000+1026000)=1110000(元)

  2×18年确认的合同费用=2950000-800000-1300000=850000(元)

  2×18年确认的合同毛利=1110000-850000=26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85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110000

  2×18年工程全部完工,应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相对冲:

  借:工程结算30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950000

  ——合同毛利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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